要素价格改革:中国转变发展方式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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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改革
2012-01-12 09:22
要素价格改革:中国转变发展方式的钥匙 田国强 文 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国经济转型的口号已经喊了十多年,但成效十分有限,并没有落实到实际的微观经济行为和宏观经济表现中来,高投入、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低经济效益、低劳动力回报、低创新附加值的粗放式发展方式依旧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这对步入中等收入国家“时间窗口”的中国而言,不是一个好消息。 在改革动力愈益消弭的今天,对要素价格的改革,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必要之举,也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举。为什么这么讲?因为要素价格的扭曲具有很强传导性和扩散性,宏观经济的失衡背后是一连串的微观行为的扭曲。当前中国许多要素市场因行政性定价机制而被扭曲,使得市场价格传递信息、提供激励和决定收入分配的三大基本功能也发生了扭曲。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恰恰应是要素稀缺约束条件下市场作用和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的结果。 与物价改革相类似,要素价格改革不是单纯的价格调整。在新的历史情境下,它还需要对政府与市场边界合理界定,否则要素定价机制可能依然是扭曲的。当然,对要素市场也要作进一步区分:一类是竞争性市场,另一类是由于规模经济性而导致的自然垄断市场。对于前者,改革的手段是放开政府的“看得见的手”,让国有企业从竞争性市场退出,让“看不见的手”发挥更多的作用。对于后者,打破市场壁垒让民营经济进入,当然是必要的。但由于自然垄断的因素,即使引入民营经济力量,依然还有垄断定价的问题存在,就需要政府进行一定的规制,实现企业利益与社会福利的激励相容。 从资源市场看,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垄断行业。一要加快资源垄断行业改革的步伐,以国有产权改革引领要素价格改革,逐步引入民营经济力量,同时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适当的价格规制。二要建立与国际要素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以开放促改革。这样,从内部和外部形成两股力量,促进政府有序放开对水、电、成品油等稀缺资源价格的实际控制,建立反映市场供求情况、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使各类企业在市场竞争压力下形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内在动力。 从劳动力市场看,户籍制度和社保制度的改革长期陷于停顿,使得进城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和社会福利处于一个严重的不平等、不公平状态。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减弱,人口的刚性供给将转为弹性供给,以非歧视为原则的户籍制度和以均等化为导向的社保制度的联动改革亟待深入,通过对“生(生计)、老(养老)、病(治病)、居(居住)、教(基础教育)”等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落实及人力资本的投资,实现对全体公民的赋权增能,强化居民基本能力的建设,为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提供基本制度保障。 从土地市场看,问题更为严重。目前我国土地资源配置的非市场程度依然很高,政府的角色是多重的,特别是农地征用过程中,政府既是农地的控制者、最终处置者,又是农地的征用者,而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利益博弈双方的力量悬殊。到了城市商业用地开发市场,政府完全垄断商业用地市场。于是,很多地方政府以此获得了巨大的土地财政,成为国富民穷的一个重要根源。土地制度不是一朝一夕即可改变的,但中国的城市化还要进行二三十年,如何让失地农民充分享受土地要素增值的长远收益?“欲富民,需赋私权”,必须赋予农民对土地更多的权利。 “十二五”规划的蓝图已经铺开并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在进一步完善市场制度体系的同时,以市场化为基本导向的要素价格改革必须尽快进入实质日程。惟其如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是真正可期的,才能真正落实到微观经济行为上来。同时,我们要注意吸收早期物价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全局谋划,选准改革时机,注重从“道、势、术”三方面稳步、扎实、有效地推进要素价格改革。 权限:公开 来自: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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